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石头梅二号煤矿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 年05月28日
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石头梅二号煤矿勘察设计,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单位:******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范围包含石头梅二号煤矿及选煤厂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技术规格书、设备清册、竣工图编制、节能评估报告、智能化专项设计、包括与设计相关的各类审查会议(含会务费及专家费)费用,现场服务、配合政府部门组织的与设计相关的各类审查会议。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完成项目全部勘察设计服务及资料移交止。具体要求如下:
(1)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并提交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成果(含概算书、设备清册)。
(2)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井筒掘砌工程施工图设计成果、其余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等根据工程进度提供。必须满足委托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
(3)勘察范围应满足委托方的要求,勘察深度应满足现行的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规定,当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时,设计方应补充勘察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设计方自负,并不得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
(4)设计方应确保所有设计成果通过相关审查,并配合审查意见无条件修改直至满足要求。
(5)设计方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委托方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
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县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外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成立不到一年的从成立之日起);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成立不到三个月的从成立之日起);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 ******/ )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勘察、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7)不接受联合体;
(8)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2015年1月1日以来年产800万吨及以上规模的新建井工煤矿(不含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业绩1项。
②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年产800万吨及以上规模的新建井工煤矿(不含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取得竣工验收批复业绩1项。
提供的材料须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对应的业绩证明扫描件,合同原件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年产能、服务范围等信息),业绩证明可以是竣工验收批复、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它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注:若合同中未体现年产能,须提供煤矿产能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
(10)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有80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新建井工煤矿(不含改扩建)设计项目负责人设计业绩1份。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方式:请于 2025年05月28日至06月11日,每天10时至19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前必须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完成供应商******服务中心→“******服务中心”中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新疆阳光采购版)、新点驱动(新疆阳光采购版)”,下载完成后登录“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全部项目中搜索所参加的项目,点击我******银行卡支付招标文件费,完成支付后点击招标文件进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本网站所有弹窗需点同意或允许,以免造成网站访问被拒,影响平台功能使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
4.2 标书款只接受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在线支付。标书款:1500元。通过其他方式(电汇或网银等)支付标书款的,我公司无法及时确认,因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
4.3 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标书下载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 200 元(该金额为暂定,按实际支付要求为准),由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4 标书款、标书下载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1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上传。(注:并且投标人携带纸质标书到现场递交,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监督部门
7、招标人信息及招标代理公司信息: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琰庆
联系电话:******
地址: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城镇军民团结路22号2号楼204室
******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徐晗、岳明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有限公司
人民币账号:************571
******银行:工行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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