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光明街南、胜利街北、长庆路西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威海市乳山市光明街南侧、胜利街北侧、长庆路西侧。拟出让地块面积为4645m2,原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包括林地889m2,耕地3064m2和田坎509m2******居住用地(183m2******居住用地面积183m2,不列入本次调查范围,本次调查范围面积为4462m2******办事处、夏村镇桥东庄村和晁家庄所有。
截至2025年2月现场踏勘时,调查地块内部东北侧区域为桥东庄村村民种植的小麦、玉米,西北侧区域为自然生长的果树,南侧区域为荒地。地块整体北高南低,地块内南北高差约5-6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委托合同见附件1)。
我公司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周围地块历史发展状况、土地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对地块土壤可能的污染源进行了识别和判断,调查地块内无重点关注污染物及重点关注区,调查地块地层主要为素填土层、黏土层和强******有限公司1家企业,关注污染物pH、汞、砷、苯并[a]芘和石油烃(C10-C40)等。依据HJ25.1、HJ25.2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采用专业判断法与系统布点相结合,在调查地块内布设土壤点位3个,地块外布设对照点位4个,根据调查地块地层条件,采样深度至强风化层或2米以上黏土层,未布设地下水监测点。土壤检测项目为GB36600标准表1中基本项目45项及pH值、石油烃(C10-C40)共计47项。
2025年2月18日,我公司对地块进行了样品采集及分析,共采集土壤样品14份(含2个现场平行样),最大采样深度至3.5m,采样深度至强风化层或2米以上黏土层。根据检测结果,土壤所测项目中GB36600标准表1中基本项目45项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表1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石油烃(C10-C40)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表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pH值无毒性分值且无相关执行标准,本次调查暂不评价。
调查地块满足文化用地(0803)需求,无需开展后续土壤污染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