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妇幼能力提升月嫂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B2025SQCGZ211-重1
二、项目名称: ******集团妇幼能力提升月嫂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 ******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花贤路69号
3.成交金额:96.00%
4.供应商的评审报价:96.00%
5.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8.4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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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集团妇幼能力提升月嫂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按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两年(采用 ******医院有关考核办法,续签或终止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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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尹晓蕾(组长)、郑宝、孟杰、王庆利、苗从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代理费收费金额:4806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供应******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医院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中路38号
联系方式:许女士 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茜茜、程星
电 话:0551-******、******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办理流程公开
在线提交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5-08-29 09:56:30
在线审核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5-08-29 11:32:57
累计提交时间
0天
0小时
7分
16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
1小时
36分
27秒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月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