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河包镇粉条生产加工区A区项目道路及附属工程
答疑及补遗通知书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荣昌区河包镇粉条生产加工区A区项目道路及附属工程答疑及补遗通知书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是否有警戒线值?现在都实施无低价保函,是否取消低价保函
答:本项目已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详见补遗1、2、5、6;已取消低价保函,详见补遗7。
问题2:请问业绩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提供项目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能否满足要求?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2 投标报价 15.异常低价警戒线“本项目将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异常低价警戒线为最高限价的80%。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0%的,投标人须******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更改为“本项目将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异常低价警戒线为最高限价的75%。若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部分中提交低价投标的澄清(或者说明)和低价 投标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以从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 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提供材料)。投标人的澄清或者说明必须坚持正当竞争,且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且未提供澄清(或者说明)和低价投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2.5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 投标总报价“4.本项目将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异常低价警戒线为最高限价的80%。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定。”更改为“3.本项目将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异常低价警戒线为最高限价的75%。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定。”
3、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2.5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 严重不平衡报价“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 [严重不平衡报价指:总价报价下浮率与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浮动比超过+10%(即总价报价下浮率-严重不平衡报价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下浮率)>+10%],其中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更改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9规定。”
4、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 “A-28投标报价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0.9款******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更改为“A-28 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0.9 项规定。”
5、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29 本项目将设置异常低价******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更改为“A-29 本项目将设置异常低价******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6、招标文件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部分 增加 “(四)异常低价书面说明(如有)”,详见附件一。
7、取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低价风险担保相关要求。
8、本工程施工图以本次发布的为准,详见附件二。
9、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9月26日09时30分。
注:本次答疑补遗通知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无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若答疑补遗通知书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补遗通知书内容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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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