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水库管理处拟对密云水库宣传片制作进行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密云水库宣传片制作。
2.比选内容:密云水库宣传片制作。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总投资金额:13万元,项目基准报价13万元。
二、项目履行期限
项目履约期限:2025年5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工作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应答人须具有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比选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7日9时00分至2025年5月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满足条件的响应人将本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电子版营业执照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项目单位发送电子版比选文件至响应人指定电子邮箱,响应人收到比选文件后,需发送回执至上述指定邮箱。
五、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5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北京市密云水库管理处。响应文件送达后,双方需填写响应文件移交单,一式贰份。
接收人:刘海松 电话:****** 010-******-2135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参加比选的响应人应提交响应文件,包括公司财务报表、服务承诺、行业业绩、管理机构及技术方案等材料,加盖贵公司公章一起密封送交我处。
六、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北京市密云水库管理处(盖章)
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溪翁庄镇
联系人:刘海松 联系方式:010-******-2135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