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街道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5层F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QC******
项目名称:开元社区文化长廊建设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保证金金额(元):4400.00
采购需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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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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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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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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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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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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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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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社区文化长廊建设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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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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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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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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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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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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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点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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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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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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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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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本项目采购包1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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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街道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5层F单元
方式:
************办公室填写《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报名登记表》。
(2)邮件获取方式:各供应商自行在公告附件重下载《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报名登记表》并完整填写,同时将汇款凭证及《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报名登记表》发邮件至我司(所有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邮箱:******。
售价:¥20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街道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5层F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街道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5层F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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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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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福州屏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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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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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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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报名费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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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街道开元路98号
联系人:邹刘致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5层F单元
联系人:蒋丽、王泱、胡晓刚
联系电话:0591-******
邮箱:******